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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公告

关于2016级新生注销录取资格的公示

 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》粤招办普【2016】85号文件规定,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,将注销其录取资格。经研究决定,拟注销未按时报到新生的录取资格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
  公示期自201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我办,电话:020-82872773,82874639。

  特此公示。

广州商学院招生办
2016年9月22日